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商标争议的具体范围,即注册不当的商标可以请求撤销的范围如下:
(一)违反第十条《商标法》的注册商标。
《商标法》违反第十条规定的注册商标,即该商标包括下列标志: (一)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与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的特定地名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二)同外国的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三)与国际政府间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认可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四)与表明实施控制和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五)与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6)带有民族歧视;(7)夸大宣传和欺骗性;(8)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或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二)违反《商标法》第十一条的注册商标。
违反《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注册商标,即该商标为下列标识:3360 (1)仅表示该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特点的;(3)缺乏鲜明的特色。
(三)违反第十二条《商标法》的注册商标。
违反《商标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注册商标,是指该商标包括下列立体标志: (一)仅由商品本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二)技术效果所需的商品形状;(3)使货物具有实质价值的形状。
(四)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商标的
申请商标注册必须符合商标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商标注册人必须是自然人、依法成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商标申请人声明的商品或者服务必须是商标申请人生产、制造、加工或者经销的商品或者服务,以及商标申请人经营的服务项目。不得超出核准或者登记的经营范围。如果是伪造营业执照或者涂改经营范围,都是虚构和隐瞒真相。
申请人应当附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如《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新药证书》等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申请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烟丝的商标注册,应当附送国家烟草主管部门批准生产的证明文件。申请人伪造上述文件取得商标注册的,属于伪造相关文件进行注册的行为。
(五)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商标的
除了上述四种情况,实践中还会有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商标。对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注册的商标,由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认定和评估。比如,为他人所公知并注册的商标,是违反我国签署的国际协定或者我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条款注册的,是违反我国其他法律法规注册的。
此外,不当转让注册商标和续展注册商标也属于不当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必须将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一并转让。如果商标转让未一并办理驳回,上述情况被他人发现并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被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为商标转让注册不当。人用药品、烟草制品注册商标转让给受让人的,受让人应当提供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者国家烟草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上述相关证明文件无效且未被发现或者伪造、变造而允许转让的注册商标,为注册不当商标的转让。由于不同国家和民族的风俗习惯不同,一个注册商标转让后,也可能与受让人所在国家或民族的信仰和习俗发生冲突,带来不利影响。这样的注册商标也是转让的注册不当商标。总之,注册商标转让后的任何误认、混淆或不良影响,都属于注册不当商标的转让。
(6)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的注册商标。
为保护驰名商标,《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的商标,是他人复制、模仿或者翻译的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引起混淆的,不予注册,禁止使用。
不同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他人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或者翻译,误导公众,可能损害该驰名商标注册人利益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在上述规定中,抄袭是指与驰名商标完全相同或者基本相同;模仿是指与驰名商标的突出部分或者主要部分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翻译是指使用与驰名商标不同但意义相同的语言。
对于上述商标,如果商标局予以注册
驰名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自该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另外,为了加强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对于恶意注册驰名商标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5年的限制,随时可以提请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