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 gt《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摘录(2001年10月27日)
第四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其提供的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服务商标注册。
本法关于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
[部门规章及相关文件]
& gt《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摘录(1998年12月3日)
第三条商标局设立《集体商标注册簿》、《证明商标注册簿》注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符合《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二条要求并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可以申请集体商标或者证明商标注册。商标局核准注册的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受法律保护。
& gt《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可否同时用两个以上企业法人申请注册商标的请示〉的答复》(1991年11月16日)
湖北省黄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10月25日的来信已收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1991年第7号)第六条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309号文件(1991年第309号)第六条规定,企业只允许使用一个名称。如有特殊需要经批准使用从属名称的,不得以其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和招揽业务。因此,同一企业只能用一个法人名称申请注册商标。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锦芳小吃店申请商标注册问题的批复》(1990年8月22日)
北京市崇文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方8月1日的来信通知我们,现回复如下:根据《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的规定,你区金芳小吃店虽经依法注册,但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故不具备注册商标申请人或者被许可人的资格。可以由金芳小吃店所属的具有注册商标申请人资格的上级单位申请注册商标,并在产品上标注,可以由该单位所属的金芳小吃店生产。
& gt《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新闻出版署关于报纸杂志名称作为商标注册的几项规定》(1987年2月26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区)出版(文化)(局)(办)总部,中央级报社、杂志社、出版社:
专门用于商标注册的报刊名称引起了出版商的注意。为做好报刊名称的商标注册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1.根据《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报刊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
2.申请登记的报刊名称必须是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科委、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新闻出版署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宣传部正式批准的报刊。
三。申请将报刊名称注册为商标,应当按照《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办理。申请人需持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版(文化)局(厅)报刊登记证,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申请手续。
四。报纸、杂志的名称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其注册人的名称应当是领取该报纸、杂志注册证的单位名称。申请表中“营业执照”一栏可以填写报刊注册号,但“技术标准”一栏可以省略。
5.内部发行的报刊名称不得专用于商标注册。
不及物动词如果一个出版单位
& gt《商标法》(1986年1月9日)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现将你们马鞍山市工商局1986年1月2日来函的副本转发给你们。对这封信中提出的问题的答复如下
,请转告: